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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稱只是試新車性能 楊某律師擬為其做無罪辯護 公訴人:試性能不可作為規避犯罪理由
  出於好奇心,3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年輕人加入“東壩飆車”群體,抱著檢驗新車性能的初衷開車競賽,沒想到觸犯了法律。昨天上午,劉某等3人被控危險駕駛罪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
  庭上辯稱:只想試試新車性能
  昨天10時,已被取保候審的3名被告人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法庭受審。楊某是北京一所著名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其餘二人均為大學本科畢業。
  據指控,今年6月25日零時許,在朝陽區東壩北路,分別駕駛寶馬車的楊某和徐某為一組,與駕駛尚酷牌車的劉某一組,以比賽的形式在道路上追逐競駛,劉某後被查獲歸案,另兩人主動投案。檢方認為,3名被告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應當以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劉某說,他之前在網上搜索到東壩地區有個飆車的地方,出於好奇想去看看。“我去了後才知道所謂的‘04賽’就是跑0到400米加速賽,比車的性能。”劉某說,他當日零點左右到達現場,見很多人簇擁在一起,路兩邊停了四五十輛車,都是20來歲的年輕人。大家都排隊參賽,有人在發號施令,沒人維持秩序。圍觀的人興高采烈,就像電影里拍的那樣。“當時沒看到路上有紅綠燈和斑馬線。”等人走得差不多了,劉某說自己也想試試車的性能和提速,就把車開到兩輛寶馬車中間。“起步後,我發現確實跑不過他們就減速停了,個人判斷速度在60至80邁。”劉某說,他後來看到報道才得知自己是逆行,那條路也非專業賽車道。“這件事確實有危險性,但我不認為情節惡劣。”劉某說。
  楊某和朋友徐某在校學習專業都與汽車有關,“我就想去現場看看在學校看不到的改裝車,”楊某說,因兩人的寶馬車都是同一型號的手動擋新車,也打算試試新車的性能,“我倆都是一擋起步後掛不上二擋,就回來了”,第二次試車時,突然發現兩車中間又停了一輛車,他們也不認識對方,出發後發現這輛車也開出來了。楊某和徐某都表示,當時車速最快不到四五十邁,跑了100米。
  庭審焦點:是否情節嚴重?
  庭審中,控辯雙方針對3名被告人認可指控罪名,但對於情節惡劣的指控提出異議。據悉,目前對於情節惡劣並無具體的司法解釋。另外被告人指出,飆車地點也不屬於該罪名中涉及的道路。楊某的律師明確表示做無罪辯護。
  3名被告人的辯護意見也大致相同。楊某的律師認為,楊某主觀上不是炫耀車技,尋求刺激,且車輛也沒有經過改裝或者無照駕駛,只是出於對汽車專業的熱愛來觀看,在人和車輛均少時試駕車的性能,沒有比賽的主觀故意。此外,該路段前方用土堆攔截,楊某等人駕駛的方向恰好向土堆行駛,不具備情節惡劣的事實。徐某的律師指出,飆車犯罪最主要的定罪事實就是車速快,但檢方關於車速快的證據是證人證言,這樣的主觀判斷不具有客觀性。“飆車固然可恨,但被告人參加時已接近尾聲,讓個人來承擔群體行為惡劣的後果是不公正的。”
  對此,公訴人指出,正如被告人曾經供述過的,跑不過就減速了,說明並不是為了試性能,且試性能也不能作為規避犯罪的理由。3名被告人作為具有大學文化的年輕人,明知追逐競駛對交通安全有危險,只因為尋求刺激而不顧,其中一人還逆行,屬於情節嚴重,且情節惡劣是行為的惡劣,不是用後果來考量,如發生車禍,那就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罪名。此外,根據交通部門認定,該路段具備完備的交通配套設施,為南北雙向並有社會車輛通行的社會道路,而沒有貫通的道路也可以使用,也存在安全隱患,如未開通使用,會有交通標誌提示來進行攔截。
  公訴人最後表示,希望有同樣愛好的年輕人引以為戒,追求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興趣愛好,不要為滿足好奇心而挑戰法律的底線。對於量刑建議,公訴人建議判處拘役和處以罰金。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新聞回放
  今年8月底,有網友爆料,每周六晚上會有數十輛跑車在朝陽區東壩鄉飆車,嚴重影響到居民正常生活。飆車者大多為年輕男子,參與車輛既有百萬元級別的豪車,也有自行改裝的車輛。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警方介入調查,並將3名被告人抓獲歸案。
  晨報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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