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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8月10日訊(記者 甄真 通訊員 王彬)截至今年8月,《濟南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正式實施兩年。今天,市物價局對該《辦法》實施後,業主最關心的物業收費問題進行解答。
  入住後發現物業服務收費高怎麼辦?
  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應對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進行約定。同時,商品房經營者應公示前期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及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因此,商品房的物業收費標準在銷售時候已確定,但並不意味著業主沒有參與權。普通住宅小區應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經業主大會授權,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物業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物業維修家中水管、電燈收費合理嗎?
  物業服務是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小區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管理和維護,一般包括: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和維護;公共綠化的維護;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業主專有部分的設施設備維護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服務範圍。因此,業主家中的維修服務需要交費。
  以房屋質量問題或配套設施不完善為由拒交物業費合適嗎?
  房屋質量瑕疵由開發商負責維修,小區配套設施不到位可要求開發商補建。個別業主不交物業費,小區的公共部門公用設施的維護仍在進行,不交費的業主仍享受服務,這等於變相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對於不按時交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要求業主履行義務。
  物業公司在小區空地劃停車位並收停車費是否合理?
  根據規定,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交納車位場地使用費。業主大會成立前,占用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應由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組織業主代表、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和開發建設單位召開聯席會議,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擬定車位劃定和使用方案,並經專有部分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由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所以,物業公司在未徵得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無權規劃車位、收取停車費。  (原標題:市物價部門解答物業收費熱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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